地区 |
国家 |
实施时间 |
备注 |
大洋州 |
澳大利亚 |
2004年9月1日 |
可按照ISPM15号要求处理并加施标识(溴甲烷熏时间不少于24小时),也可按照澳大利亚要求处理,并出具证书。 |
新西兰 |
2003年4月16日 |
可按照ISPM15号要求处理并加施标识、也可按新西兰要求处理,并出具证书。 |
亚洲 |
韩国 |
2005年6月1日 |
按ISPM15号要求处理并加施标识、针叶木质包装须按ISPM15要求进行处理或按修订说明3的要求进行溴甲烷熏蒸处理。 |
印度 |
2004年11月1日 |
|
菲律宾 |
2005年6月1日 |
|
越南 |
2005年6月5日 |
|
约旦 |
2005年11月17日 |
|
欧洲 |
欧盟 |
2005年3月1日 |
根据欧盟2006/14/EC指令,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,并须在标识中加注DB的要求已经延迟至2009年1月1日,并将在2007年9月根据IPPC讨论结果重新评议该决定。 |
瑞士 |
2004年7月1日 |
|
土耳其 |
2005年1月1日 |
除须符合ISPM15规定外,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。 |
美洲 |
美国 |
分三阶段实施:
第一阶段:2005年9月16日-2006年1月31日
第二阶段:2006年2月1日-2006年7月4日
第三阶段:2006年7月5日 |
第一阶段对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的发出通知或通告;第二阶段对不符合规定、难以与货物分离的木托盘和板条箱等拒绝入境,对垫木和撑垫木等继续发通知或通告;第三阶段对所有类型的木包装执行,对不符合规定、难以和货物分离的木质包装的货物拒绝入境。http://www.aphis.usda.gov/ppq/wpm/import.html |
加拿大 |
2005年9月16日 |
|
墨西哥 |
2005年9月16日 |
垫木和撑垫木检疫要求推迟至2006年7月5日实施 |
巴西 |
2005年7月11日 |
|
阿根延 |
2005年6月1日 |
|
哥伦比亚 |
2005年9月15日 |
|
危地马拉 |
2005年9月16日 |
|
哥斯达黎加 |
2006年3月19日 |
|
巴拿马 |
2005年2月17日 |
|
多米尼加共和国 |
2006年3月1日 |
|
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|
出口要求生效时期为2005年9月15日;进口要求生效日期待定 |
|
委内瑞拉 |
2005年5月2日 |
|
厄瓜多尔 |
2005年9月30日 |
|
秘鲁 |
2005年9月1日 |
|
玻利维亚 |
2005年9月4日 |
去皮,但不需要加注“DB” |
智利 |
2005年6月1日 |
|
巴拉圭 |
拟生效日期2005年6月28日 |
|
非洲 |
南非 |
2005年3月1日 |
|
埃及 |
2005年10月1日 |
|